农村拆迁宅基地与房屋所有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16:15
我是山东人,老家农村房屋拆迁,但是遇到一下问题:我爸爸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以前和二爷爷(我亲爷爷的兄弟)口头商量,允许其在地基上建房(用的是我们原房屋的材料)。现在拆迁,以现有房屋面积计算,但是二爷爷住在房里不让,说房子是他的 ,该如何解决?谢谢!

您好1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根据《宪法》精神,也作了相同规定。据此,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而只享有使用权.在遇到拆迁一样会得到相应的补偿.你二爷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口头协议的部分也只是建筑物,并不影响房屋的宅基地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