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的维权行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44:39
我姐姐于1987年结婚以来,由于姐夫长期赌博、不正干,再加上开饭店经营不善,导致欠债好几万,姐夫和外地的一女子外逃好几年,债主经常登门要帐,无奈姐姐只能离婚,但离婚不离家,谁知,姐姐辛辛苦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姐夫又回来了,而且把大女儿的嫁妆钱2万余元临街开了个代销点,又把我姐姐撵出来,他又领了一个带孩子的二十多岁的少妇一起生活,而我姐姐现在无家可归,二十多岁的外甥因打了几次,把窗户砸了无济于事而外出打工,派出所也说不管这种事,那么是上法庭吗?找妇联吗?

离婚前属于家庭纠纷,离婚期间属于民事纠纷。
离婚后,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诉诸法院
离婚后,打人,讹钱,抢钱都可到公安局报案。

委托律师去法院

房子是谁的名字?
而且离婚的话 财产不是夫妻一人一半吗?

离婚了,就没有法律上的维权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