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是否与自主择业相矛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49:38

怎么会矛盾呢?只有相对的自由,没有绝对的自由。先根据学历、技术、能力、经验、兴趣、期望待遇等进行自由择业,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有一个约束,有一方想解除合同也可以依法定程序操作,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嘛,又不是签订了就不能解除。

是不矛盾的。劳动合同保护着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双方都起到制约作用。意思就是说:劳动法一方面制约着你不能随便择业,一方面保护你择业后不被随便炒掉。你认为相矛盾,只考虑到前者,劳动法限制了你可以随便择业;而没有考虑你选择到合适的岗位后,如果没有劳动法的保护,老板可以随意开了你,或福利待遇极差,你这样择业又有何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