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45:18
结婚不到一年,由于她和我父母合不来,她要离婚,我们是2007 12 18日领的结婚证,当是我父母2007 10 16 日给我30W买房子是我户头存的,房子没有买存了一年死期,离婚后她是否能分到钱,是她要离婚的 彩礼钱和首饰我是否能要回?

结婚前存的钱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你能证明她是骗婚或者二者没有同居的事实才可以要回彩礼钱和首饰。

30万她动不了 .因为是你的户头 ,而且还是婚前财产 . 所以即使离婚,这部分她也不享受什么权利 .

彩礼钱和首饰离婚之后想追回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 这属于你的自愿赠与行为

所以无法要回 .

房子钱她没权利分,因为那是你父母赠予你结婚用的钱财;彩礼钱和首饰做为对她的赠予物,在属性上明显属于她个的财物,是不能要回的。

既然没有买房,30W肯定是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