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48:31
情况是这样,我爸爸于三年前去世,生前和我妈妈共同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有两人的名字,现在我妈妈再婚了,男方在婚前已将他名下的房子转到他女儿名下,而我妈妈没有办理任何过户和婚前财产公证手续,请问我妈妈名下的房子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以后出现离婚,男方是否可以分这部分财产?

你最好让你妈去办个公证,再婚父母很多都有这样的麻烦。
过若干年后,如果还没有公证,你母亲的财产有可能有男方的一半,要是离婚了,他就可能分得大概有25%的产权吧

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存续其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你的继父是没有权力分割房子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