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今天租了个店面,合同里加了这一条,需要注意什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8:30:36
意思就是说,若合同期到的话转让店面,那要交房东一半的店面转让费,如果没到的话转掉就不收

若合同期到的话转让店面,那要交房东一半的店面转让费,

//这是房东对于转让的收取费用;这个从道理上说没问题;毕竟对方是房屋的所有人!
也有明确合同中不许转让的!!!

如果没到的话转掉就不收
//没有转让;当然也无从收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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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事;你可以继续经营!倒是你如若花费大力气广告;就需注意了;毕竟你苦心经营场所的变更会给你带来诸多不便;;;有条件的话;长期租赁

问题不大

这个条款是对房东(房主)有利的,
按照法律规定来说,这个条款你完全可以不接受,因为条款前段是有矛盾的,实践不了,即:若合同到期了,你与房主已经没有关系了,那么也就不存在你去转让店面的问题,更没有必要再交什么转让费,,,若在合同期内你转了店面,那么肯定的是你已经交的房费是不会退给你的了,在然后你还必须交给房主一半的转让费,,有利的是房主,亏的永远是你.
最重要的是这个条款是有问题的,就是等合同到期了后,你已经没有权利转让店面了,那又怎么能再去交给房主转让费呢,所以可以算作是无效的条款,,当然若你同意而签字后,,在你合同期内转让店面,那一半的转让费肯定是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