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职工有过错,不能算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4:49:14
建设方:萧山自来水公司,承包方:北京四建分公司
我爸爸在他们承包下来的工地做事(晚上管夜),在去工地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我们与肇事方的事情昨天刚上完法庭,已经解决了,除去交强险,对方总共赔偿35000左右,但是因为是在去工地途中出的事故,但没有用工合同,而且我爸是自行车,而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有同等责任,不知可否算工伤?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必需是对方的员工才能算工伤,我不知道我爸这样算不算对方的员工?如果算,是不是应该向承包方索赔?

可以算的。第一,上班途中;第二,即便没有用工合同,工卡、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东西,只要能找到人证(一起上班的工友)证明其确实在那个公司上班就行了。如果承包方为你父亲办了工伤保险,就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赔付,否则,就向承包方索赔。
我是有过这种经历,所以知道的,必要时可以请求法律援助。祝你好运!

如果没有用工合同,那么是否有工卡、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东西可以证明是单位的员工?如果都没有,那无法认定是单位的员工,也就无法认定工伤了。

工伤的认定是不以劳动者是否有责任而确定的,哪怕违规操作造成的,也纳入工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