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营业税可以跨月抵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22:38
如果本月我广告收入9000元,发布广告费用3000元,是不是本月我应该以6000元计税,而不用关之前或之后发布本广告发生费用抵扣呢

是的.

可以在您取得相应的发布费的当月进行抵扣的.

是用9000-3000后的收入来做本月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十八)点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身拥有宣传媒介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它不仅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还包括拥有可设置、张贴、绘制广告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广告墙、广告架、交通工具、高立柱、气球、馈赠实物等广告媒介的单位。
广告代理行业支付的广告发布费必须有合法的支付凭证,并提供有关广告发布的合同(或协议)和有关发布广告排期的资料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方可在营业税前扣除。 收入,用6000来计提营业税及文化事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