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配偶离婚,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39:36
因为我八月份实在不满妻子的所作所为,工作期间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两个人只是属于恋爱关系,并没有上床。原打算让她也看看,我也挺有魅力,但她死抓着这个问题不放,坚持和我离婚,原因是接受不了。我们现在年龄都不大,我才26岁,她24岁。提出要精神损失费,合理吗?当初为了买房子,我父母借钱,给交了6万块钱,当时买房子是按她父亲的名义买的。现在她们加提出,房钱不还了,当作精神损失费,合理吗?迷茫中……她脾气很倔,没有人说动她,非离婚不可。其实我们之间好多问题达到不了共识,矛盾太多了。我该怎么办啊?

现在我们国家好象还没有这项费,不合理吧

既然你没打算离婚,那么就没必要这么麻烦了,一夜夫妻百日恩,能凑合就凑合

你这个杂种该打!!!
本来想帮你但是 看了后 觉得你不值得我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