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奸了我老婆 要和我私了,我就问他要2万。现在他告我敲诈!请高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22:06
我老婆被我单位宿舍同事强奸,后来大家协商说私了此事!我就问他要2万元,后来他给了我2千元后,不但不给再给我钱还告我敲诈!请高手帮忙!!我是否构成犯罪?
协商当天他给了我2钱元人民币,现在我该怎么办?

您好,民事行为究意思自治,也就是说自愿即可,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您和这个强奸犯罪嫌疑人之间订立的私了合同,标的是您妻子性自由的不可侵犯性,这个人身权利是不可以当作自由约定标的。你们的合同正是因为违反了《民通》第五十八条第(四)、(五)款的规定而无效。因为合同无效,所以您拿了这个强奸嫌疑人的2000元钱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

  此外,敲诈勒索罪认定的关键是“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了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逼迫财产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务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财产性利益”(“”处载自袁登民《刑法49讲》)。可见您并没有威胁或者要挟强奸犯罪嫌疑人,逼迫其交付财物,你们之间的合同是一种基于自愿的和解行为(虽然合同本身无效)。因此您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希望您肩负起丈夫的职责,运用法律的武器(比如报案、起诉等),捍卫您妻子性的自由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与不法犯罪分子做斗争,为我国的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您维权成功,希望我的回答能令您满意,谢谢。

究竟是强奸还是通奸?强奸可不是你说了算的,要证据说话。
强奸罪判刑很重,并且不能私了。通奸则是道德问题,只能受到道义谴责。
这些你的那个同事应该都清楚吧。
现在他敢倒打一耙,说明什么问题呢?通奸的可能性较大。
不管是强奸还是通奸,都不能拿钱来说事儿。
如果你拿要告发他为由,对他进行恐吓、勒索,还收了钱,就涉嫌敲诈勒索罪(刚好2000元是该罪的起点);
如果他为了消减罪责,息事宁人,主动给钱你,则你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