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是否构成抢劫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3:19:14
甲欠乙2000块钱,乙以讨债为目的殴打甲,殴打过程中,甲掉出随身携带钱包,乙拿走,内装现金2700余元.问乙是否构成抢劫罪?

首先了解概念: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以构成抢劫罪

分析犯罪要看犯罪要件,即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具有什么样的犯罪故意,乙在这里乙讨债为目的
客观要件是指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手段。乙虽然殴打甲,符合客观要件,不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虽然乙以讨债为目的,
但是要看当时的情况
如果甲看到自己掉的钱包,乙拿走了,而且拒不返还,这就构成抢夺。不构成抢劫。

如果甲没有看到自己掉的钱包,乙拿走了,这就构成侵占罪。

如果这个都构成抢劫了那还怎么讨债啊。。。。。。。。。
强夺罪还可以接受。

是不是应该这样只拿钱,都拿到手了,强迫甲承认还钱。。。这个就好了吧?

这是理工学科-数学吗?问错地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