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04:35
我的工资是1890,公司给我交39元的费用,请问公司有没有给我少交?公司工资和我一样的干部为什么交200多呢?我2003年进公司,2008年公司才给我们交,我可以追回以前的吗?公司一直的没有给我们买,知道去年有人和公司打官司,我们才知道有这个,我可以以公司欺骗我们而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偿吗?

这个你要了解你所在地的公积金缴纳基数的,
一般来讲都是按照基本工资的比例来交的。不同的地区缴纳额度是不同的。
像我们苏州,园区以外的地方一般是单位和个人各缴一半,比例为基本工资的8——12%,而园区却特别高……
建议你到你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问询缴纳基数是多少,在结合自身情况计算~~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就是1890,很明显,公司缴纳的只有2个点……太少……)

可以!欺骗你们,你们可以要求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

以前的要有劳动合同,一告一个准,没有合同基本上就困难了
因为你这种问题是太多了,去找电视台曝光人家可能都没空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