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社保的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22:11
我司是8月初发放6月份工资,而且涉及到社保银行和工资都是从七月份开始扣社保,所以我想请问一下这则会计分录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请问计提工资部分是几月份计提几月份的工资.应付工资中收回代扣社保金额是收回几月份扣的社保呢?

社保分为个人交纳部分和企业交纳部分,因此对于这两部分的处理是不同的。
个人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企业部分则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2、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贷:银行存款
3、从工人工资中收回个人部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员工负担的保险,在发放工资时代扣出来。企业负担的保险,可先计提,也可在缴纳时直接计入费用。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缴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等(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如果社保是先计提再缴纳: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等(企业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