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前能自己处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58:34
结婚前房屋是男方父母出钱购买,户名是男方(女方出了很少部分,且无公证,借据等).请问在男女双方离婚前男方有权处理掉该房屋吗,法律上是否行得通?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享有对该财产的处分权,而不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所以,本案中男方有权处理该房屋。

1、“在男女双方离婚前男方有权处理掉该房屋吗,法律上是否行得通?”:此房的产权属于男方,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任何时候男方都有权处理,不需要征得女方的同意。

2、只是关于男方父母在婚前为你们结婚而购的钱款:如果未明确说明是赠与你们两人的,就是赠与他一人的。

3、关于女方出的那部分钱:不一定在公证,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如果男方承认,或是有证人证言、你录下的男方承认的录音或是收据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是男方向女方借的:女方仍然可以向男方要回。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借给男方的:就只能视为赠与了。

分情况考虑:若男方父母出钱购买房屋时未明确声明赠与双方或为双方婚后生活而购买的,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当然有权处理;否则,房屋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不得擅自处理

婚前财产男方可以处理

只要是婚前的做个公证的,才可以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