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以胁迫为由上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法院会给予支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55:12
我于2007年6月离婚,当时因我为过错方,在对方胁迫的情况下,答应给对方所有财产,另加5万元钱(按月付,每月1000,已付1.2万,还欠3.8万).到今年4月我才知道可以以对方胁迫为由上诉请求法院更改调解书,但是5月12日就地震了,(房子震跨,所有的日记等能证明胁迫的证据都没拿出来,)我也暂时搬迁了原来的住址,处理其他生活琐事了,没来得急上诉.一惶就今年10月了.
请问:1.如果我现在上诉,法院会立案吗,会不会期间已满为由,不予受理;
2.即使受理,会不会以证据不齐为由,维持原判.

法院会受理,但介于你证据不足的问题,法院维持原来判决的可能性很大。

你是在法院调解的吧,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同等,但不能上诉,你们双方签收就生效了。现在只能申诉,请求法院再审,但也要有证据证明当时的调解是被胁迫的或者法院调解该案的程序违法,否则法院会驳回你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