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以学生不完成作业为由,将学生开回家,该老师做法是否正确,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03:50

法律上是没有这个规定的,这个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没有关系的.
我想一个班主任生气到要到把孩子送回家去这么严重,这孩子肯定也不是一次两次忘记了.这样的做法当然是有点偏激的.作为家长,你也要考虑到班主任工作的为难.孩子不完成作业可不是老师一个人的责任,家长也应该检讨一下自己,从多方面思考问题.作为学生也应该明白,老师这么做不一定真的要送你回家,更多的时候只是吓唬下你,让你记住以后不会再犯错了.除非你经常忘记作业,把老师的话一直不放在心上,那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而作为老师,很多时候应该多为孩子考虑下,多考虑下孩子的处境,找出孩子没有完成作业的原因,可以是打电话,可以是在校批评,根据孩子的年龄来分析问题,切忌鲁莽行事,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阴影. 因为你提的问题也有点疑问,什么叫开回家?我想是没写清楚吧.如果开的意思是开除,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不做作业绝对不到开除的地步,应该只是吓吓吧,呵呵
以上存属个人拙见.

班主任是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利的

不对
没有这项权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