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职务侵占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10:32
甲和乙一起做买卖5年,开始是甲一吨货给乙10元钱,一年后,觉得感情比较好,甲和乙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利润各半,各占50%。乙负责发货,甲负责收款,然后甲把钱打给乙,开始4年他们没有公司,而是借了一个执照做买卖,第5年,乙成立公司,法人代表是乙,在执照中没有甲的名字,因为甲乙两地离的很远,所以,乙给甲一张介绍信,让甲刻公章,方便收款,5年两人一直没有结账,期间,乙并没给甲在售货地的活动费用(人情费,车费,请客户吃饭的费用,罚款,汇款利息),由于活动费用比较大,甲就自行从每次的汇款中提取费用,而且5年乙也知道有活动费用这件事,5年中,两人没算过账。现在乙反口说甲是他顾的员工,一顿货物给甲8块钱,并每个月给甲1000元工资,告甲职务侵占2100万而且私刻公章,不知道活动费用的事,并将甲刑事拘留,但是这5年,并没有一次这1000元的工资,车价路费,伙食费也没报销过,更别说养老和医疗保险了。现在甲在拘留所里说没占这2100万,到是乙还欠甲650万。
本来开始是甲聘用乙,后来到成了乙聘用甲,而且在抓甲的时候,没有拘捕证和搜查证,当地警方也没有配合,而且是甲醉酒时抓捕的。
通过现在的情况,甲很冤,乙也很不道德,有高人帮忙看看这个案子,职务侵占和私刻公章成立么,如果不成立,涉及到其他刑事案件么?谢谢
2100万看起来不少,但是他们资金流动比较大,要是真是50%分成的话,他俩5年个人都能赚5000多万,光活动经费一年都有200多万。
5年没算账,因为起初两个人感情很好,要不,这么大的买卖能单单是口头协议么,抓甲的当天,甲在河北,听说乙来了,特意开车跑了1000多公里回来和乙吃饭的,没想到乙这样做,起初一点征兆都没有,在出事的前半年,甲也一直要和乙算这5年的账目,乙就是不算

1,要看当初的介绍信内容,以及在什么地方刻章的。如果这个可以找到,可以证明甲,但有个事情,乙成立公司时,应该在公安和工商局登记公章等,照你这样说,这个公司是两个公章吗?

2,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甲一直在外收款,合伙做生意怎么还有5年不算账的道理吗?如果您确实想解决问题的话,就应该把话说清楚些。

3,如果按照职务侵占罪的话,那么刻公章的行为被吸收,不单独定罪,但职务侵占罪2100万的话,刑罚也不轻

4,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可判决15年。

你这个案子,很复杂,,而且2100万,是数额巨大,,在网络上不是一言两语说得清楚的,,赶紧去找个当地有名的律师,,,别在网上耗时间了。。甲在关起来是很难受的,这么大的金额多半是不能取保候审的,要快些哦

私刻公章违法的,这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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