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58:38
一名公安在某市火车站广场见一民工貌似通缉犯,便上前出示证件,要求该民工随其到公安局,民工辩解,这时,警察猛扑过去,用手卡住对方的脖子,将其撂倒在地。民工挥拳把警察的鼻子打成粉碎性骨折。(经查该民工非通缉犯)
问题:1、警察误将民工当做通缉犯并施以暴力,是否属于合法行为?依据是什么?
2、民工的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为什么?

民警的当时的粗暴执法的行为是否违法,要根据当时的情形来判断,当时是否进行了笔录,是否有两名以上的民警参与询问等,。如果是因为民工辱骂或者拒不配合民警的调查工作或者有暴力倾向的,我相信不属于违法执法的行为。
民工袭警罪。
所以在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过程中,作为公民我们应该配合,民警执行公务也是为了寻找出嫌疑犯,维护社会治安。

这不属于正当防卫,警察正在就职也出示了证件,我们应给予配合,这件事应由民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