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5:01:54
我与公司在应聘的时候,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只有我一个人写了,公司什么都没写,一共两份,都在公司那里.现在已经2个来月了.我很担心这样的话会对我不利的啊.我该怎么办呢?(一个月的时候,我前往去总公司要过,没要到)

还有一个问题,我是在 餐饮业上班的,我不知道在店里吃饭的时间算不算上班的时间的啊?????

我以前在一个公司上班的时候也是这样,签了的合同都是把它放在人事处保管。因为那个合同上写的内容不尽实。按劳动法来说这样是违法的。因为不知道你是担心哪方面会对自己不利所以我也不知道说。但是你对你担心的那方面的话最好是能留有些证据,这样以后真的发生纠纷时能拿出来。
吃饭已经是休息时间了怎么能算在上班时间里呢,你们那对上班的时间没有一个规定吗,一天八小时,那超过的部分算不算加班。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投诉劳动站。
2、吃饭时间不算上班时间。

吃饭的时间当然不是上班的时间。劳动合同应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起签字或盖章,否则不生效。建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