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的轻伤害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19:30
1、事故情况:由于对方醉酒后与我朋友发生口角,我朋友被打并住进了医院,颅骨多处骨折,并颅内有淤血,两颗门牙被打掉。对方家是个很强势的恶人,有后台,疏通了法医鉴定环节, 将伤害坚定为轻伤,并取保候审。现在检察院已经立案, 但是派出所去说人跑掉了, 现正网上通缉。至今已经快两个月了, 案件没有进展, 他们家人还到医院去威胁恐吓我朋友。

2、想了解的情况:(1)在这种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法院可以判多少年,我朋友可以申诉什么样的补偿?
(2)走法律程序,我们目前需要做些什么?
(3)对方本人没有什么经济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4)对我朋友造成的后遗症等应如何认定和申请赔偿
谢谢~~急~朋友还住院着~强权弱势!恶人当道.
1)张松柏先生讲“只有等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才可以审理”,我想了解下网上通缉有没有时限, 时限之后是不是可以在民事赔偿方面,申请通过他们家的财产解决医疗费?
2)在各位的建议下,我们对犯罪人家的恐吓进行了录音, 不过好像录音不能作为证据,那能利用录音做什么文章呢?
3)关于精神赔偿, 我们查了下 好像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就不能提起这精神赔偿了, 我的理解对不对?
4)根据大家的建议,我和朋友商量过了, 现在我们的主要诉求是获得赔偿
谢谢这么多热心的朋友帮忙,我会尽快最新的进展, 再次感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2、问题是,不是检察院不管,而是这个犯罪嫌疑人逃跑了,只有等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才可以审理
3、没有经济能力,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4、去做个鉴定,有医院的鉴定书可以作为证据

苏义飞律师:你好!根据医疗费等直接费用计算,轻伤一般可以要求赔偿5-6万元,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肇事者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1、 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按下列情形处罚: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处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重)的,处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拒不赔偿的;
(二)致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治安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以残忍手段致人轻伤,情节恶劣的;
(五)其他适用缓刑可能再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