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20:30
我在一个村办市场管委会干了5年多,单位从未给入社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7月份左右单位成立了公司,可能把以前的市场名称给注销了。我现在想辞职能要求补办社保和经济补偿吗?是不是注销后我工作5年的单位就等于没有了?还是倒闭了? 请教各位大虾!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经济补偿是不是不辞职就没有?不辞职就只能要求补08年2月份至今的月双倍工资?

你和以前的单位没有签定就业合同,那原来的单位就可以不承认你这个人 这样的话是没有办法补办的 现在成立了公司如果把以前的名称注销了那也没有地方开证明
你现在辞职要求补办社保一般来说单位是不会给办的,经济补偿的话可能在离开单位的时候会发一点
你以前的单位注销了那就相当与没有了 如果你要补办五年的社保我想这不是一分两分钱的问题 因为要是单位给你办的话它会承担很大一部分的
如果你的年龄在离退休还有20年的话那就从现在开始交吧,最好是你现在在什么地方上班了让现在的单位来给你办 如果是自己全部交的话那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和辞职没有关系,这个是单位欠你的钱 你辞职不辞职都应该是你的,不辞职的话我估计单位给你多少你就拿多少吧 朋友 呵呵 毕竟还要在单位继续工作~``硬要是要的话 关系不好了 得不偿失啊 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