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怎样维护的合法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6:39:42
我从大学毕业就受聘到一所私立学校当了一名老师。不知不觉一干就是五年(2003——2008),五年来我兢兢业业,不说有多大的回报,但所付出的都是真诚的心,对学校的规定从不违反。可学校到头来不但不给我加薪反而要减我的课时,对于老师来说,少了课时就等于少了工资,因为学校都是安课时来给老师算工资的。于是我决定离开。在2008年送走了高三毕业生后的一个月,我写了辞职信给校长,在得到他同意后离开,在向他要以前学校以养老名义收取的2005的钱和工资时,他说过段时间。过了两个多月再去找他,他却说是我违约再先,那个2005是风险金,拒不奉还。就连工资也是一拖再拖,迟迟不给。我很气恼,想打官司,不只能不能打赢。
一,我只在2003至2005年跟学校签了合同,之后没有续签。
二,我是在教完高三后的暑期时也就是7月分左右写的辞职信,在经过他口头答应下,在第二天才搬东西走的。
三,那个所谓的养老金是他让我必交的,可是他却不退还,也没有没我任何养老的保险单。叫他退还是他却说是风险金。
四,那个校长是我们这里的一霸,黑道白道都来,本来不想惹他,可他欺人太甚,我忍不下这口气。

会赢的,告到教育局,市教育局或者省教育局,加油啊!都有投诉热线的,你去咨询,抓紧啊!

可以跟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不行就到法院起诉

首先,养老保险金大部分比例是单位缴纳的,单位不得在员工的工资里扣除;另外,拖欠工资也是明显违法的。另外,你在7月份辞职,得到口头答应,应该不属于违约,但以后最好提前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最好能得到书面答复。
你可以搜集以下相关证据,:一是拖欠的社保金,二是拖欠的工资。与单位正面交涉,提出解除合同,单位应该给予你补缴社保金,以及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当于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单位不接受的话,直接告到劳动仲裁,成立的话,可以得到相当于以上2倍的经济赔偿。
但一定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以利于仲裁。祝你成功!

没有违约金这一说喽

赢是百分百的,不过,你最好到你们的省会去告,因为你说他黑白都吃,那你们那里免不了的放水,所以,在你收集证据后,去省会去找律师和上高等法院投诉,这样谁都帮不了他,希望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