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16:00
二十多年前,我老姨为了结婚买了朋友的一套小平房.当时没有过户只是交了钱,因为那房子是公产房所以每年还要交房费,都是我老姨在交一直到现在.这些日子那块地方要拆迁了,因为房子不是我老姨的名字所以我老姨又找到卖房子的朋友要求过户,但是那个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起诉到法院都需要哪些证据,胜算有多少?

1、最有效的是有购房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判决承担义务的一方履行义务,及承担损失;
2、没有合同就比较难举证。
1)购买该小平房时的付款证据——证明有实际交易行为存在,而不是租住;
2)“我老姨在交一直到现在”的相关交款证明,可以作为购买的间接证据;
3)举其他证据证明“没有过户”的过错在于卖方,而不在与你老姨。
3、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没有产权,你老姨在拆迁中就无法获得补偿。虽然可以可以根据买卖合同要求卖房承担损失,但是,应该不会有补偿多。

1、买卖合同。
2、交费的票据。
3、起诉到法院,是确认产权,要求其协商办理过户。
4、100%赢。

买卖合同,每年缴费的单据,再找些人证,到法院请求确权。请看下我的留言。

如果是可以过户的,以合同约定请求过户,否则赔偿违约金,如果是不可以过户的,则只能协商解决

至少要有购房协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