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后伤残,劳动纠纷。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51:54
我是今年2月22日进厂的,进厂时谈好工资的,工作十天后就出压到手指了,没有做工伤鉴定,但食指前两截功能不全了,我看工伤等级说明应该是九级或者十级伤残。休息了81天就回去上班了(当时老板没有说什么),工资是按进厂时谈好的发的;上班100多天,因为倒霉又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好了。我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却不按我的正常工资结给我。还说上一次压到手指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说依照浙江省劳动法,已经多付给我2000多块了,当时没有说已经解决了。同样,你说依照劳动法规定,那一句最新劳动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要付于职工双份工资的,一个月后至一年内职工辞职离职的同样要付于职工自工作之日起到离职之日内的双份工资,这你老板又该怎么说呢?
现在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到底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按刚开始谈好的工资算呢还是依照劳动法规定的发呢,那未签订劳动合同又该怎么解决呢?大家帮我看这个事该如何解决?

如果你想辞职的话,单位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工伤前工资发放.
具体,请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者投诉.

1.如果你想辞职的话,单位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工伤前工资发放.
2.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这是另一个问题,你可以按正常程序
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