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侵华后只要投降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9:35:17
日本在中国屠杀的人数可以将一个国家灭种,为什么投降后绝大部分日本军民都可以安然无恙走人,我们不能将这些投降的人处死吗?如果有公约可以不准我们处死这些侵略者,按这个逻辑,现在杀人犯只要承认错误,有心悔改我们就可以放他一马吗?

先说说一楼的
中国是主动放弃了 是周总理发的话 大致是说希望以此缓和或是改善两国的关系 同时可以显示出中国人民的友好大度与渴望和平的心愿 不想再因此加深两国仇恨 正所谓 冤冤相报何时了 啊 总不能永远仇视对方吧 不过后来日本开始向中国提供无偿还的贷款 直至前几年 日方说是要停止了 中方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态度

再说说楼主问的
是 日本在中国杀的人不少 但战后 人家已经投降了 如果还赶尽杀绝 那我们和
他们有什么区别? 这没有意义 只是泄私愤的 只能激起人家更深切的仇视 于我们今后无利 另外确实 有相关的国际公约 不能屠杀战俘 这是从国际道义上讲的 他们不讲 可以说他们没人性 不守法 我们不能这样干!

至于你说的例子 不太恰当 日本侵华是国际事务牵涉到国家之间的关系 搞不好就会出现如中东那样持久的问题 于我们无益
杀人犯 做的事破坏社会秩序 扰乱正常生活 于人于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不是承认错误之类的就可以解决的 虽然一直以来本着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思想处之 并不是见个承认错误了就放了他 还是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任的 或是监禁 或是判处死刑 以消除人们类似的想法 杀鸡儆猴
相比这两方面 可以说是政治与社会事务的性质不同
需要以不同的方法对待

再联想当时的各方面的环境 ……

总之 中国一直主张以和为贵 本着这个原则
做事自然不能意气用事 民族情绪那是另一回事了……

朋友
我也觉得很愤慨

从法律角度说 杀人偿命 确实如此
他们杀的人比当时他们军队总数多的多
人人平均也都该死 而且 基本都是鲜血在手的刽子手
但是 现在还有 法不责众这个``````
没办法 我们有我们的民族感情 但是当时谁也无能为力
如果过激的说
那就是如果侵略者再次站在我们的土地上
我们自己不让他们能从战场上活着离开

不要用常理去理解政治。

况且那时候我们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说小到个人,大到国家,都要自强不息。

毕竟很多时候强盛并不仅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