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薪年假如何休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41:54
国家规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10年以内的,可享受带薪休年假5天。
我的问题是:满一年,第二年什么时候开始休息?
以具体实例举例:
贾某2007年10月8日入职,他认为2008年10月9日即可申请5天年假。但遭到人力资源部的拒批:根据法规规定,在过去的一年里他是不享受年假的,在即将开始的第二年他才开始有享受年假的权利,而第二年还没有过完,故此他不能连续休息5天,如果休也是2010年10月9日可以申请。但在这之前他的年假可以零散支取:5天/12个月*第二年已经服务的整月【如2009年12月31日可以支取:5/12*3=1.25天,最多可申请1天】
请问:公司的这种解释是否正确,带薪年假是针对第二年以后服务的周期而制定的么?第一年是没有年假的么?贾某只能再等一年才能休息么?
很感谢回答此问题的朋友的解释,我追加问题的内容是想更确认此问题!
按照您的说法:员工年满一年所享受的带薪年假是服务一年所应享受的,即服务满一年后立即可享受5天年假,满两年后可再次享受5天年假。
请了解劳动法的朋友给到更明确的解释。
万分感谢!

工合伯满一年的员工,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入职后第13个月开始休假,包括试用期)。一年内累计病假、事假超过30天者不享受5天年假,一年有3个月亏损部门不享受年假(降低人工成本),停薪留职超过三个月者,年假以复职之日为起点重新计算。
申请年假必须提前20天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办批准。
像你所说的,那就可以在2008年11月才可以休年假~~不给就去告他,我是做人事,这方面我了解,只要你说你去劳动局去问就OK了

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员工在第一年就享有带薪假期,按照你的例子说,贾某入职距离年底有三个月,占全年比例是1/4,那么他的带薪年假是1.25天,也就是说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就可以休息,在2008年10月8日之前把其余的天数休完,2008年10月9日以后就是带薪休第二年度的年假了,这是新劳动法规定的,仅供参考。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即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休假时间按工作年限确定。
职工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上面有文件的,或者上网搜搜,一般公司都没按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