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西安市晚婚晚育产假能修多少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14:46
谢谢

实行晚婚晚育优待政策是,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最主要要看领导黑不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