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请问怎么判案和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52:19
请问现阶段性侵犯 应该怎么判 对方应当怎么赔偿?
恶意殴打身体但未造成严重伤害 怎么判和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就4项:已经和今后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和 交通费。如果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假肢器具的费用。精神损害在大陆司法实践中基本不被支持。

另外,你的标题应改为 法官先生:请问如何如何

性侵犯?是指强奸吧?按强奸罪判罚.赔偿主要就是治疗花费,包括生理和心理上的治疗.
第二个应该是故意伤害,赔偿也是治疗花费,包括医疗营养交通护理费等等.
注意,刑事案无精神损害赔偿一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关于赔偿方面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成相关费用。如果只是民事诉讼,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