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懂法律的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25:42
我想起诉一借款人.他借我7万.有欠条.借条日期07年12月20日,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分多次转的,未注明还款日期.口头承诺是08年5月份还的,但现在不单不还,还与我失去联络.我多方寻找,找到他的工作的公司地址及手机号,但他不接我电话.也不回我信息.需急请求懂律的人士:
1. 我常住东莞.他在南京.我可以在东莞法院起诉他吗?因工作及家庭原因我不能到他工作的地方起诉他.我是在东莞这边的银行转账给他的.
2.诉讼费需要多少?可以对方支付吗?
3.我知道他有个银行卡.有可能有存款,我可以同时申请冻结他的银行存款吗?

我现在非常等钱用,因小孩读书用.恳求懂法律的好心人帮帮我.

谢谢

1 你要去南京起诉,我国的法律是原告就被告,就是说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2 诉讼费大约几千块,你先出上,官司完了以后,败诉方出,就是说你赢了,法院再把诉讼费给你,让他出。
3 可以。但是要看法院是否采纳。

1.不能,你得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就是南京那边他所在的那个区或者县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1750元。诉讼费用由你先预交,判决后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

3.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因为他不偿还到期债务,且不与你联络,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这些情况,都有理由使你相信他可能会转移或者隐匿财产使得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另外你得向法院提供担保。

1、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只能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如果你自己不方便去的话,可以委托代理律师去,费用你出。
2、诉讼费用根据涉案标的计算,一般是20%左右,7万的20%是1.4万,加上律师代理的必须支出,估计在2万左右,当然,找个熟悉的律师他可以少收点。诉讼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这样计算的: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你的费用应该是50+60000×2.5%=1550元。诉讼费用按惯例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你起诉由你垫付,如果你胜诉了,此费用有败诉方给你。
3、申请财产保全你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是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实践中一般采用财产担保。你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视情形看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1.原则应在南京起诉,但如果找律师可以给你想办法在东莞立案
2.法院案件受理费1550元,首先自己垫付,如果你赢了,则判决由对方承担
3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全费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