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懂法律的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21:17
由于某种原因我给别人以她的名义向某单位打了借条,请问这样做,如果将来出了什么事的话,我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吗?我现在能做什么补救的方法吗?急!谢谢!

要证明有借款的事实还需要其他证据印证,比如借款的时间、理由、数额、给付的时间、给付的货币种类方式等等,不能只凭一个借据就认定借款事实。
另外,借条不是你的名义,这样的话对方起诉都不好起诉,起诉她,她说不说我打的,我没有借,做鉴定你不去谁也不能强迫你去做鉴定。呵呵
告你的话,你说我没有借,因为不是以你的名义出具的。呵呵

出后果 直接会找你的 挽救办法 让他还上欠款 拿回条子 别以后出了什么事 就该全找你了

你冒用他人名义,最严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你要么还款,要么证明你经过她的授权或追认出具的借条,要么证明你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