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咨询(关于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15:33
某单位(外企)跟我谈的是,签约一年,见习半年
一年期满后签3-5年
你觉得能接受不?
会不会与劳动法有什么冲突啊?
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单位解释试用期1个月,见习期半年,他说不违反劳动法。我是应届毕业生,不知道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关系?
还有会不会是“求职陷阱”,会不会满1年后就辞退?如果辞退后,再找工作很麻烦的。

你觉得劳动法有用吗?
去告了单位也就等于失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签约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你第一次签一年,见习半年,就和法律有冲突.至于一年期满后续签的事,那属于第二个合同,如果那个公司条件较好,你也想去那里工作,就没办法了,只是半年见习期长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