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打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3:54:31
我2月份到武汉市木兰令宝食品公司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吃饭只规定15分钟,5天倒一次班.工资只有一千元左右.因为底薪280元.我现在身体不好,进去时我体重140多公斤,现在只有110公斤.我9月份要辞职.他们不批.要我再做一个月,否则就不给工资.他们工资不是月底发,而是每个月20号发.我很无赖,不知找谁说清这个事情.请大家帮忙!

哇?有没有搞错?底薪280?你可以去投诉他了。现在劳动手册规定最低底薪是850的。如果没记错的话。不过我敢肯定绝对不是280!还有,如果你是签了合同的话,提前一个月跟他说辞职,他不能不批的。你可以向当地的投诉点或者去劳动局询问或者投诉!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的。劳动法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也就是每天工作不能超过11小时,每天工作12小时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给公司写一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然后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要求工资足额发放你的工资;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如果公司没给你缴社保的话,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