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36:56
以汇票、支票、本票等票据或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质押”字样,这种票据或债券的质权不可以对抗第三人,质权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请具体解释一下!越详细越好!谢谢!~

个人意见,不能够对抗第三人指如果在出质(出质,也就是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的时候没有背书(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则如果第三人对此凭证主张权利的话,就不能够对抗第三人。
质权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意思就是当票据或者债券交付给质权人的时候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