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离婚,请教专业人士这套房子应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31:45
我现在所居住的这套房屋是拆迁还原房,原来的老房子建于88年,是父亲单位福利性质所分的公有住房,当时父母决定将名字写我,因为个人购买80%产权,厂里扣了20%产权,因此,也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当时我年仅5岁),直到05年厂里才要求个人交清剩余房款,给产权人办理了房产证。06年底,我所住的房屋要拆迁,全家商量换套大点的,拆迁还原之后在原有60平方的基础上再加30平方的钱买套90平方的, 08年初新房也分到手里,新房产权名字写的是我本人,自始至终所有的钱都是父母交的,现在妻子要离婚(注明一下我是01年结的婚),并且要分这套房子,我很伤心,诚心请教专业人士这套房子应如何分割。

1、原房屋拆迁是你父母的没有问题

2、但是以后的行为是和你妻子是有关的。一是房屋拆迁安置是要考虑人口因素的,人口里有你;二是拆迁后写的名字属于婚后赠与,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父母婚后赠与就是赠与双方的

3、也就是说你妻子有权主张权利,你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从法律上来理解,虽然新房产权名字写的是您一个人,但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原则讲,她有权分割一半.

问题不大,从过程上看,你和你父母对房子的贡献最大。而且户主是你。房子是你的。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