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0:36:58
我在一个外资的维保部做技术员,一天我和一个同事工作的时候用了公用工具的一个手电筒(进口的,2000人民币),结果明天发现手电筒不见了,然后大家就说是我和同事那天没收回来,我心里也没底,到底有没有收回,因为不是我收的,我同事他很确定他收回来了,脑子里有印象!但大家就把责任推到我们的身上,要我们负主要责任,让我们赔一半,1000元!现在说也说不清楚了,但肯定是有一个人偷掉了,就算我们没拿回去,忘记在车间现场也是有人拿掉的!我们应该负这个责任吗?

如果根据规定,收回工具后需要履行一定的登记手续或其他人验收等,否则,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是你们没有拿回来.

至少在管理上是有漏洞的.这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

因此,根据一般的理解,你们不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