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详细解答,有关增值税的题一道。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51:47
某零售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该商店2008年5月粉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A类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发票中注明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工艺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金额为10600元
(3)购入一台空调设备,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4680元。款项已付,设备已投入使用。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C商品,取得现金收入3510元,收购就货物的金额为1170元
(5)零售其它商品,零售金额为81900元
已知该商店采取售价金额核算,其零售金额为含税收入,各种商品增值税率均为17%;上月留底进项税额为500元
请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商店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合计=8500

销项合计=(3510+81900)/(1+17%)*17%=12410

该商店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124100-8500-500=3410
我不知道你在考什么,老的税法对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价确定销售额计税的”你方便发给我你现在书上的规定,我看看有没有变化?

进项合计=8500+500=9000

销项合计=(3510+1170+81900)/(1+17%)*17%=12580

该商店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12580-9000=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