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品房契税计税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0:14:16
我于今年九月十二日在大东区买了一套94.54平米的普通住宅商品房并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全款.此房原单价是5,248元,总房款是496,145.92元.优惠后单价是5089.34元,总房款是481,146.62元,然而我去大东区交契税时他们却没按购房合同成交价格收取契税而是按原房款总价收取的.请问大东区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的第四条计税依据也不相符啊,期待回答.

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啊!正发愁呢!

他们可能认为成交价偏低,所以自己按市价核定

但没有证据证明成交价偏低,交涉不成可以向媒体反应

不要找领导,不要打官司,都没用

沈阳不是有个新闻正前方还是新北方的么,找它!最起码能要来一个合理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