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企业工作半年 未与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20:30
按现行的新劳动法,我是不是应该得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工作半年,可以主张5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应该得到两个月工资补偿,另外你要求你们公司帮你补交保险费。
你当然可以申请赔偿了。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1、6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2、解除事实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额外的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
4、以及要求补交各种社会保险并协助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1、因为你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在该公司工作,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期间应支持你双倍的工资。也就是另外补偿你6个月工资。
2、企业无故辞退你应支付你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1年一个月,工作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1个月。
3、解雇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该企业没有尽此义务,因此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替代工资,作为提前解除合同的代价。
4、如该企业未给你办理各种保险,也可以让他们给予补办。
综上,也就是说企业应该支付你6+1+1=8个月的工资,恭喜你,我也愿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