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情况离婚他能否与我分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2:39:28
我们是2000年结婚的,结婚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有,也没有给我什么,只不过是结婚在我家,手续什么都没有迁过来,在结婚两年之前因我家里出了一点事,欠下了几万元的债务,结婚之后他知道我有债务但是没有帮我还,都是我还的,2004年家里面建房子,是老爸老妈建房子,又欠了两万多元的债,他还是不帮我还,都是我跟我老爸老妈还的,现在我们有两个女儿,大的七岁,小的四岁,因为他太不负责任了,所以我打算跟他离婚,但是他要求我要付几万元给他,现在他却说他有帮我还债了。其实所有的债都是我自己还的。他根本就没有帮我还过,也没有为家里做过一点贡献,连女儿的学费都不愿意出。
如果他一口咬定房子他要分一半的钱怎么办!那房子可是我老爸老妈修的啊。

房子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如果是你的名字,那肯定有他的,因为是夫妻婚内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你爸爸妈妈的名字,那肯定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还债还有欠债的事情,要有收据借条才可以证明的!

如果房产证上真是你的名字,你就要证明你爸妈曾经出过钱,你爸妈可以在这期间从银行取大笔钱的记录,这个都有用的.

还有你说还债的事情,你说自己还的是没根据的,因为你们结婚了,就算是你赚的钱,他在家什么也不做,那钱也有他一半的,这个你不懂吗,你不要再说他没有帮过或是女儿的学费不愿意出,你的钱是有他一半的啊. 你说的是没道理的!

婚前的欠债他没有责任帮你还。婚后两人建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们约定这个房子是你的,不然他有权取得其中的一半。至于婚内谁还钱都是一样的,都视为用夫妻共有财产还钱的。你们的婚后的财产都要平分。
不过如果是他不付责任,那么你在跟他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他赔偿,而且你子女的抚养权归你,那么还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这样两边抵消算起来,有可能他还会给你钱的。

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没有财产,他要求支付2万就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