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0年的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59:12
这是2000年的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判决结果是被告服刑三年,附带民事赔偿7000多元.被告服完刑也就是2003年,出来以后,并没有履行民事赔偿金给原告!(原告是山东菏泽的,被告是河南台前县的,当时两人同在天津市文安县一家企业打工,出事当时两人正在上班期间,因工作问题原告的大腿被被告用匕首扎成重伤,现在还没有治好!当时不太懂法律,没有申请执行。)我作为原告如果去法院申请执行,现在(2008年)去申请执行可以吗?能要回来赔偿吗?现在还需要继续治疗腿伤,所需费用还能找被告索要吗??如果请律师代理索赔希望大吗?律师费多少呢?希望热心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非常非常感谢!!
更改:当时打工地点是河北省廊坊地区的文安县。如果申请法院执行要交执行费吗?费用多少?如果在我们山东菏泽市的法院再起诉他索赔后续治疗费可以吗?谢谢!!

可以申请执行,所需费用可以找被告赔偿, 可以找律师代理索赔,费用代要看你请的律师行的收费标准了。

时效已过。如果他愿意给钱就行,不然,无法申请执行了。

朋友你这个问题如果生活困难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我觉得当时判决的法院应该有义务协助 你索要此赔偿。你也可以现在向当时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