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擅长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帮忙回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15:13
我一个朋友以前在本地一家医院治疗眼睛,但是医院出现过错,导致我朋友的眼睛双目失明,我朋友起诉了医院,法院判医院赔偿我朋友的各项费用**元,后来,我朋友为了追求光明,去了外地进行了后续治疗,现在眼睛恢复了一定的视力,我朋友为此再次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本地医院支付后续治疗的费用,现在判决下来了,判决如下:判本地医院赔偿我朋友后期治疗费用的60%。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朋友的眼睛经过治疗,再次有好转的话,能否再次对本地的医院提出要求支付后期治疗的费用?如果可以,但是我朋友又没有钱的情况下,可否要求医院先行支付一部分费用用于我朋友的眼睛治疗?

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向法院再起诉。法院对先于执行申请的审批比较严格,但可以提出来。

矫正视力的治疗可以要求医院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可以后续诉讼。但是,要求医院先行垫付困难些。

院方有责任承担大部分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