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安置金强制入股,不入股的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4:25:04
为什么要入了股,才能继续上班?

你买断工龄就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要继续上班,就要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劳动合同。
安置金强制入股是不对的。

同意上面看法,但是给了你安置费,公司有权利不跟你签合同
现实改制中就是这种操作办法,看公司的状态,值得入股不
如果不值得估计呆下去也没意思
还是走人为好

买断工龄的安置金其实质是原单位给你的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这样你与原单位就解除了劳动关系。这笔案安置金是你的个人财产,要强制入股是违法的。如果你认为改制后的公司有前途,可以入股,这笔安置金则转化为股权,但是需要重新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如果不想入股,则仍然享有这笔安置金的所有权。所以“不入股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可以,但是仍需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安置金。总之,安置金的处置权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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