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06:15
本人在单位十多天出现工伤,没签合同,由于单位没给申请工伤鉴定,所以通过劳动仲裁确定了劳动关系,工伤鉴定材料已经递交劳动局.正是因为我申请了仲裁,所以9月25日单位不让我去上班,也没说辞退我,10月15日仲裁时他要和我签个临时协议.我没有签,因为他已经没让我去工作了.10月25日单位说如果我不能给单位提供我的劳动关系材料,单位劳资没法给我做工资,单位要单方面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1)我是不是可以不和他签订协议提供劳动材料关系?
(2)像我这种情况单位应不应该给我开工资?
(3)这个时候单位有权利辞退我吗?

根据您的情况对您分析建议如下:
在公司上班十多天出现工伤事故,虽然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理应对你的工伤事故负责,而且没有权力辞退你。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若是超过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则按照双倍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所以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部门还是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来对待。所以你没必要和他签订什么协议。
2:像你这种情况,单位除了医疗费用要报给你外,住院休息期间的工资照付。
你对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和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门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单位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因此单位应当承担你的医疗费用,若是造成伤残等级的则应该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工伤期间工资照付。

单位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