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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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大学毕业时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合同约定服务期6年,违约金按年1万算.现在服务2年多了,我拿到了别国的绿卡,要解除合同.单位要我交违约金.我想强行辞职,猜想单位会用扣押我档案的方式等我拿钱赎回档案.
这种劳动合同带来的经济纠纷问题,单位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是从合同期满算起还是从我强行解除合同时算起?如单位不主动解决依然等我赎档案,我可否在时效期满后,在不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诉讼单位要求交出档案?
我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刘律师说:
-应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申请仲裁。
请问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哪一天?是我强行辞职那天么?
-如合同到期,如不转档案,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转移。
我的意思不是服务期满.我的意思是2005年~2011年的服务期,我只工作到2007年就强行辞职,是不是到2011年单位都有诉讼权?

现在我的问题是,2007年10月我单方面离职,拒不交违约金,是不是单位应该在2007年12月之前起诉我?(若算60天诉讼时效) 那么就是说到2008年之后单位再无权追索违约金,但是我可以在2008年之后的任何时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转移?
非常感谢!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60天,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开始计算。你所咨询和担心的是单位要追索你违约金,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因为这种争议是由于你辞职(法律上叫作解除劳动合同),故应该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开始计算。所以,从你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但是问题是,如果你强行走人,而单位可以不认为你是解除劳动合同,是旷工。那单位可能反过来,将你除名,而单位从何时除名,单位可以自行掌握。追索你的违约金,可以从除名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有专业的律师指导,他完全可以规避时效的问题。而你要防止单位来这一招的方法,就是如何证明你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建议:写辞职报告,交给单位,但要证明你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证据的方法可以是让单位领导签收你的辞职报告,或者找见证人,或者挂号邮寄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你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提起仲裁索要违约金,那单位今后再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恐怕就过了时效了。当然你可以向单位要求转移档案,这个不受时效限制,当然你也可以在快到60日前申请仲裁。最后,还是建议你找专业人士指导一下。

这种劳动合同带来的经济纠纷问题,单位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应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申请仲裁。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计算,如你提出辞职,则单位权益受损害,计算时限。
是从合同期满算起还是从我强行解除合同时算起?如单位不主动解决依然等我赎档案,我可否在时效期满后,在不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诉讼单位要求交出档案?
:从争议发生之日计算。如合同期满,则不存在违约金了。至于档案问题,如合同到期,如不转档案,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转移。
我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法律问题可能不是三言两语要解决的,如果有条件可委托当地律师介入办理,亦可购买书籍,系统自学。

还是请个律师吧

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申请仲裁。

法律规定就是六十天的。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