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业务员一直没有业绩,公司可否提出解雇并不作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26:25
公司的业务员一直没有任何业绩,几个月都没有任何销售额,完全不符合公司的规定,请问如公司要解雇该名业务员要作出赔偿吗?
以上所说的是否符合劳动法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一条呢?另外补充一点就是之前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合同期到今年6月,之后到现在没有续约。现在公司解雇该名员工是否要作出赔偿

劳动法给予劳动者和企业均有相关的操作空间,对于不胜任岗位的,可以先换岗,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胜任岗位的,可以提出解除和约,但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由以上规定看出,你的朋友可以提出补偿要求。

要看合同上怎么说了 一般都是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