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产假过后,不来上班的怎么,违反公司规定了,是否可以开除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1:38:34
通知她来上班了,他说要在家看孩子,不能上班,7.12号产假已经结束,而且与她签的合同6月已经到期,

按照 正常的规律和规定是这样的
如果她是按照正常的手续请假的 而且确实是到期限 没有继续续假
公司通知她 她不来
那么就是算她自动离职了
没有任何的补偿和责任过错
如果她是有请假 而单位不批准,那么这就是 根据仲裁调节来最后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了,总之 国家的规定3月的产假是不可以更改的 大龄是4个月
有一个是 如果来上班了 有规定要一天最少一次的哺乳时间的

如果按单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按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前提是你们签订的合同,不能违反国家劳动法。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详见,参考资料

可以书面通知员工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职,如果还不到职,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一定要书面通知,书面处理啊)

你不问问人家为什么不来上班啊???
真是,HR怎么做的。

书面通知员工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职,如果还不到职,按照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