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如何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00:30
在通过没有主干道和支干道的十子路口时.我的单排车在从西向东直行通过十子路口时,对方一辆凯美瑞从南向北直行通过十字路口.但由于对方车速过快,撞到我的右后车尾轮胎部位,双方无人员伤亡.我车被撞时右后轮飞起,高速旋转,直至撞到花池时停止转动,半铸被撞坏,车内左门玻璃控制摇杆被震断,其他情况不明.对方车左大灯撞坏,左前部位凹进去,其他情况不明.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当时我离十子路口20米的时候看见左右没有车辆通过,但是离十子路口5米左右时,发现对方从右放飞奔而来,此次车祸但是已经无法避免,对方车速应该在100M以上,我车速在30-40M.我当时踩刹车,则对方撞我车头或者车身,而导致车翻.踩油门一样跟没踩差不多,还是会撞到车尾,1.5秒的时间我无法让我的车突然提速30M,对方在150米以外用1.5秒的时间就撞到了我,我从看到他车,然后右脚离开油门再去踩刹车的一刹那,还没有踩到刹车,他的车已经撞到了我的车尾.

首先要看他的车速是多少,一般很难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凯美瑞应负主要责任

1.看指示灯,后灯让先灯。
2.没灯看指示标志,有让行标志标线的负全责。
3没标志的话,让右侧来车先行。你全责。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不能定凯美瑞应负主要责任。 阅读能力正常的都看得懂四十四条。

实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规定得很清楚“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所以楼主至少主责,毫无疑问。

十字路口的事故,一般是各5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