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违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23:41
我用的是分期付款的方式,规定在交房前交最后的尾款
可到了7月30日规定的时间,开发商并没有交房,我也没有去交尾款,
合同的规定是在开发商取得房屋验收合格证才能交房
他在规定的时候没有取得房屋验收合格证,不具备交房的条件,我没有交钱算违约吗?
直到10月30日才交房,我可以去要违约金吗
湖南有没有关于延期交房的规定,就是因为冰灾可以延期的告示,开发商给我看了一份规定说可以延期105天

另外因为开发商首先违约,没有按合同做到,合同的条目没有达到,我还存在违约不

因为一方先违约,另一方不按规定做也算违约吗

1 开发商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房延误是可以的 但是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而且要在该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告知业主 如果冰灾发生后开发商未能在1个月内发出因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交房的逾期交房通知 则仍可视为延期交房 楼主可以按照违约责任索要赔偿
2 如果开发商在冰灾发生一个月内通知了业主 约定了交房期限 则业主应在实际交房日前支付尾款 否则业主违约 应赔偿违约金给开发商
3 楼主认定对方违约 可以找律师解决 因为这类房产诉讼很棘手 或者说 诉讼成本高 诉讼利益少 打了可能还亏

双方均构成违约,可以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