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去世后孙女有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36:32
我的父母现有三套住房,家里有三个子女.我的大弟弟在两年前去世,她的妻子和女儿有权利分得我父母的房产吗?我的父母现在身体不好想留下遗嘱.
孙女有继承权,属于代位继承;你弟之妻没有继承权。
答: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您母亲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他们的遗产,决定将遗产留给谁和给予多少,此时,不存在大弟弟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您父母不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即由三个子女共同继承遗产。因为大弟弟已经去世,其儿女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其父亲应该继承的份额。
他们当然有权利分得你父母的遗产。你们兄妹之间是都有权利分的你们父母的遗产的。但是,你的大弟弟去世后,其配偶与子女享有继承权的。但若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另当别论
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