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知识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32:07
请教各位懂法律知识的朋友:我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因前段时间身体不适,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然后今天回来公司上班时。公司上级领导竟要将我调工作岗位(是下调)。这样是合理的吗?另外我想请教一下:1,如果这样被辞退是否可以得到赔偿。2,赔偿工资应该是多少?3,我未与公司签合同(在该公司做了两年)。 4,如果我该用怎么样的方去处理该事件?

1,因为您的身体不适,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之后,公司将您下调,也就是换了工作岗位。
这是公司在行使它的管理职权。
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与公司人事部或者相关部门协商,
也可以找公司的工会。
2,如过公司给你换了职务,您不满意,并且您不存在犯罪或者在公司内的违纪行为,同时,您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话,
那这个问题便是这样的: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您无过错,但公司单方面给你下调,也就是单方面变更了劳动合同,这就是变成了一个违约了。
这样,就可以要求公司就行相应的补偿。

总之,关键就是您与公司的合同文本上是怎么写的。

你请的假符合公司的规定不?符合进一步说话不符合老板可以辞退你,说你耽误工作,导致XXX很严重的后果.2年前你没签合同没关系,按照劳动法来办,被辞退可以得到赔偿,工资因该是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或者是你现在的工资做个参考上下浮动.但是不能低于当地人均收入.先和公司理论,不行再经过法律途径解决,别动手,你会吃亏的.